5个月前,卢先生的妻子陈某网购了4盒“自嗨锅蒜香花蛤粉”,与女儿、母亲3人一起食用3盒后,都出现了呕吐、发烧、腹泻等症状。其中,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司法鉴定中心和公安局作出的鉴定书均称,不排除因食用“自嗨锅蒜香花蛤粉”,导致急性中毒死亡的可能。协商无果后,卢先生向商家提出赔偿死者和伤者各类损失176万余元。
然而,在某电商平台,一家售卖“自嗨锅蒜香花蛤粉”的旗舰店将店内同款产品的宣传图片标注为“标价176万致富款花蛤粉”,页面下方还显示了“蒜香花蛤粉事件情况说明”的图片,内容为“女子疑吃自热火锅后去世”相关报道图片。对此,自嗨锅的客服人员回应称“这不是宣传图”,并表示该描述和图片是对相关事件的“调侃”,是为了让客户更直观地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专家表示,企业在电商平台旗舰店推出这种图片,用调侃、暗讽意味去影射消费者索赔,或者表达对消费者索赔的不满,缺乏同情心、同理心,严重伤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感情,违背公序良俗。花蛤粉标价176万?商家回应:系调侃
某电商平台自嗨锅旗舰店“标价176万致富款花蛤粉”(*****发 图片来源于自嗨锅旗舰店截图)
2月27日,记者在这家自嗨锅旗舰店看到,产品详情页的产品图上标注了“标价176万致富款花蛤粉”。该产品描述为“‘致富款自嗨锅’夜宵自热锅方便网红懒人速食”,产地显示为“河南”,口味有两种。除产品介绍图外,页面下方还显示了“蒜香花蛤粉事件情况说明”的图片,内容为“女子疑吃自热火锅后去世”相关报道图片,以及检验检测报告(2022 SP字WS类等第1638号)等图片。
其中,“蒜香花蛤粉事件情况说明”提到,“我司(重庆金羚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2022.08.20批次蒜香花蛤粉产品,近期出现网络舆情事件,针对该情况,我司特向贵平台作出如下说明”等内容。此外,记者在另一家电商平台的自嗨锅旗舰店,同样看到相关页面和图片。27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向客服咨询时,客服人员表示,“这是产品名称,页面有详细解释。”店铺客服回应称“标价176万致富款花蛤粉”系调侃“这不是宣传图,产品并未标价176万,不是正常产品售价,图片是对事件进行解答。”客服同时还发来了检测报告,说这就是个“调侃”,“毕竟这个事情对我们影响非常大,只是让客户直观了解到这个事情的真实情况。”对于上述情况,3月1日,记者致电自嗨锅品牌方食品安全相关负责人雷映军进行了解,该负责人表示“不清楚、不了解,你问别人吧。”随即挂断了电话。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产品详情页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直接或间接推销商品和服务,属于广告范畴,受到广告法的规制。不管此次维权事件最终结果如何,自嗨锅某产品以标有“致富款花蛤粉,标价176万”的图片作为产品宣传主图,并且在产品详情页展示该受害者维权事件相关新闻的图片,明显具有嘲讽、侮辱的意味,严重伤害了公众感情,违背公序良俗,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六款规定的广告不得具有的情形,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电商平台作为广告发布的平台,对此具有审核和监管的责任。女子吃自热火锅后去世?家属回应:尚在维权中据了解,“自嗨锅蒜香花蛤粉”并非新品,它疑似与此前有媒体报道的一起事件有关。2022年8月30日,卢先生的妻子陈某在网购平台上购买了4盒“自嗨锅蒜香花蛤粉”。2022年9月7日晚,妻子陈某与女儿、岳母3人一起食用了3盒自嗨锅。之后均出现了呕吐、发烧、腹泻等症状,医院初步诊断为食物中毒。9月14日凌晨1时许,陈某病情持续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两人逐渐恢复。司法鉴定中心和公安部门作出的鉴定书均写明,不排除因食用“自嗨锅蒜香花蛤粉”导致急性中毒死亡的可能。协商无果后,卢先生向商家提出赔偿死者和伤者各类损失176万余元。据红星新闻2月10日发布报道《女子疑吃自热火锅后去世?警方鉴定:不排除因食用致急性中毒死亡可能 家属索赔176万》称,自嗨锅品牌方食品安全相关负责人曾回应媒体称,已展开调查,“整个生产过程,包括运输过程、留样检查结果,都指向这批次没有批量性的食品安全问题”。
昆明医科大学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发 受访者供图)2月27日,记者就此事再次询问自嗨锅方面,该品牌客服人员回应称,其产品检测均符合市场管理要求,有合格的检测报告。“如果这起事件确实是我们的问题,早就被查封了,相关部门都无法定性。”卢先生的妻子生前所食用产品(*****发 受访者供图)“感到很寒心。”对于自嗨锅在电商平台旗舰店贴出“标价176万致富款花蛤粉”的图片和设置这样的页面,卢先生说,自嗨锅称其产品无问题,他提出的索赔方案并未被认可。目前,妻子的遗体和样品还在封存,他正在走司法途径,等待法院判决。对于自嗨锅旗舰店发布上述图片的行为,他可能会主张精神赔偿损失。
做生意不能这么没底线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据前述报道,卢先生的家人是在食用了自嗨锅之后出现了食物中毒的症状,而其妻子更是因病情恶化而身亡,就司法鉴定结果而言,因食用“自嗨锅蒜香花蛤粉”导致急性中毒死亡的可能性并未被排除,也就是说,商家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还有待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司法部门进一步认定。
在事件未有定论之前,商家可以出示相关的检验检测报告,证明自己的产品没有问题。但死者家属当然也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为亲人的死亡讨一个真相和公道。消费者索赔多少,有何要求,表达的是消费者自身的一种情绪和诉求,一切还是要以司法判决为准。商家在事情还未水落石出之前,在自家旗舰店做这种含沙射影的宣传,实在是显得缺德又低级。
无论卢先生妻子的死亡,究竟是否与自嗨锅产品有关,这个家庭毕竟刚刚经历丧亲之痛,一条无辜的生命猝然逝去了,这是一件非常悲伤、值得同情的事。就算商家觉得自己与此事无关,或是觉得消费者索赔金额太高,完全可以将一切交给法律来裁定,有什么必要利用自己旗舰店的公共页面,对死者及家属冷嘲热讽,说人家维权是为了“致富”,在别人的伤口上撒盐。真的是格局太小,心眼太坏。
人在死亡之后,人格权仍在一定的范围内继续存在,尤其是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益,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这种具有人身攻击,侵犯名誉性质的行为,家属完全可以诉诸法律,要求精神赔偿。而无论商家是否承认,电商产品详情页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直接或间接推销商品和服务的,依照法律规定,都属于广告范畴。这种拿死者当噱头的广告,明显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易产生负面效应,应在《广告法》明文禁止之列,监管部门应出手规范和处理。
我们向来讲究尊重逝者,这样因为利益纠葛,就动用自身的网络影响力,公然拿人的死亡开玩笑,不仅仅是对死者的不敬,对家属的伤害,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公然挑衅,对消费者感情的伤害。
已经有很多网友说,这种高高在上嘲讽消费者,侮辱死者的行为,让人感到很膈应,就算产品没问题也不想再买了。可见,做出这种“失心疯”一样的事,对商家自身也没有任何好处,纯属损人不利己地发泄情绪,如此缺乏理智,丧失底线,必然会玩火*****。
来源:*****、极目新闻(评论员:屈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