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小鱼网

晋江 [切换城市]
  • 4553阅读
  • 0回复
便民策划 离线

级别: 超级版主


倒序阅读   只看楼主      0 发表于: 2022-07-22
更多操作

[百姓闲谈] 订婚同居2年后分手,男方想要回彩礼?厦门法院这么判

[font=&quot]近年来
[font=&quot]因彩礼发生争执的案件屡见不鲜
[font=&quot]近日,就有这么一对小情侣
[font=&quot]分手后因女方不退还彩礼
[font=&quot]闹上法庭
[font=&quot]
[font=&quot]案件回顾
[font=&quot]2019年6月,黄某与程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font=&quot]两个月后,双方开始同居生活。[font=&quot]同年9月30日,黄某转账10万元至程某账户,双方于次日订婚。2020年6月,黄某将名下一辆轿车以交易的方式过户至程某母亲名下。2021年8月,黄某与程某分手。
[font=&quot]    
[font=&quot]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




[font=&quot]黄某一方要求程某及其母亲返还彩礼11万元和过户给程某母亲的轿车。
[font=&quot]程某一方表示,黄某只给了10万元彩礼,且轿车不是彩礼。‍






[font=&quot]翔安区法院
[font=&quot]经审理认为‍

[font=&quot]本案系婚约财产纠纷,黄某转账10万元彩礼至程某账户,程某予以确认,法院对10万元彩礼予以认定。黄某及其父母主张另有1万元现金彩礼,但未能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法院不予认定。此外,黄某将其名下轿车过户至程某母亲名下,系以交易方式办理过户手续,依法不能认定为彩礼。

[font=&quot]    
[font=&quot]最终,[font=&quot]综合考虑黄某与程某已同居生活两年的事实,[font=&quot]且他们居住在程某家里时,水电费等开支系程某母亲支付的情况,翔安法院[font=&quot]判决程某返还黄某彩礼2万元。



[font=&quot]法官提醒


[font=&quot]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一般情况下,在婚约不成立时,彩礼的赠与也自动解除,所以赠与方有权要回彩礼。


[font=&quot]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明确规定以下三种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font=&quot]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font=&quot]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font=&quot]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font=&quot]在判断彩礼是否返还、返还数额上,还要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角度出发,充分考量男女双方[font=&quot]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婚前交往时间的长短、彩礼的数额、家庭收入水平与是否生育子女、子女由谁抚养以及双方有无缔结婚姻关系或离婚的原因和过错、当地风俗、彩礼使用情况等多种因素。
来源: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海西晨报


论坛是交流的场所,只有主贴而没有回帖,人与人之间也就没有了交流,而失去了交流的论坛,也就变得如同死水一坛!
回帖是一种友谊,一种情意,一种欣赏,一种善良;
回帖也是一种信任,一种关怀,一种热心,一种享受;
回帖更是一种共享,一种共振!
回帖是网络最美丽的行为!
有时一篇好的回贴,可以让你回味一生!
描述
快速回复

 回复后跳转到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