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小鱼网

晋江 [切换城市]
  • 13356阅读
  • 0回复
便民策划 离线

级别: 超级版主


倒序阅读   只看楼主      0 发表于: 2023-05-02
更多操作

[百姓说事] 当着孩子的面做这事,女子被拘留10天!

日,在从苍南开往南京南的G7350次列车上,一名女子强行霸占他人座位,态度蛮横拒不配合列车工作人员工作,严重扰乱了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经列车长劝说、乘警警告后,该女子仍拒不让座。最终,该女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4月22日22时30分许,旅客陈先生从上海虹桥站购票上车,当走到4号车厢时,发现自己的座位上坐着一名中年女子。陈先生仔细核查了车票,确认座位无误后便请女子让座。这名女子听后,态度蛮横且拒不让座。陈先生无奈只好去向列车工作人员求助。

图源:话匣子(下同)随后列车长与列车员赶到现场,查看双方车票后,列车长发现该女子吕某的车票为7D号座位,其女儿的车票为上车后补的无座票,而她所坐的6C号座位属于陈先生的位置。列车长向吕某解释,因其所坐位置属于他人,需要起身让座。但无论怎么沟通,吕某都不肯挪动,甚至扬言要投诉工作人员。

经了解,吕某先是将自己7D的座位与6B的乘客调换让女儿坐,后看到6C座位并无旅客,就坐在陈先生的位置上。陈先生在和她沟通时,她认为自己车程短,并不愿意将座位还给陈先生。列车长开展劝阻工作无效后报警,吕某依旧不肯停止违法行为,并叫嚣“来抓我吧”。列车到达无锡站后,列车长将吕某移交至无锡站派出所处理,
孩子由家人接走。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铁路警方对吕某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女子在高铁霸占他人座位,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上海铁路警方供图
警方提示: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新民晚报
论坛是交流的场所,只有主贴而没有回帖,人与人之间也就没有了交流,而失去了交流的论坛,也就变得如同死水一坛!
回帖是一种友谊,一种情意,一种欣赏,一种善良;
回帖也是一种信任,一种关怀,一种热心,一种享受;
回帖更是一种共享,一种共振!
回帖是网络最美丽的行为!
有时一篇好的回贴,可以让你回味一生!
描述
快速回复

 回复后跳转到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