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泉州通报!3名干部被处分!“五一”、端午节假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丰泽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曾毓群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4年至2016年,曾毓群在担任丰泽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庭副庭长期间,先后2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5600元。2021年4月,曾毓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泉港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支部书记陈秋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21年1月,陈秋新在担任泉港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期间,在粮食购销公司未参与“2017-2019年度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情况下,违规为33名公司职工发放2020年度精神文明单位奖金合计36.95万元,其中陈秋新本人领取16416元。2022年3月,陈秋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奖金已全部退缴。
石狮市统计局二级主任科员郑传家借公务差旅之机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7月28日至31日,郑传家在担任石狮市统计局副局长期间,按照工作安排到河北省参加培训。郑传家未向组织请假报备,借机提前两天到天津游玩,培训结束后又擅自改变行程绕道上海游玩;返回石狮后,违规公款报销到天津、上海游玩产生的相关差旅费用共计2694.4元。2022年4月,郑传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上述3起典型案例,充分反映出在当前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知敬畏、不存戒惧、不守底线,也暴露出“四风”问题仍然树倒根存,必须坚决查处、严肃纠治。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时刻自重自醒自律,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福建省委、泉州市委部署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发出了开局之年加油干的冲锋号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八小时”内外的教育监督管理。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以严明纪律支撑起作风建设的坚固“后墙”。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二次全会、省*****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担负起协助党委抓党风、抓纪律的重要职责,分地域分领域分层级分阶段推进纠“四风”树新风,构建“知”“督”“促”监督闭环,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五一”、端午节假将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研判节日特点和规律,密切关注购物卡、提货券等背后的“四风”苗头倾向,紧盯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电子红包等节日多发问题,加强对粽子、高档烟酒茶等礼品销售情况分析以及隐藏在背后的享乐奢靡现象,靶向纠治工作中层层加码、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教育引导力度,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醒悟、知止,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坚持纠树并举,深化宣传运用《关于促进政商关系亲清统一 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八条措施(试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光明磊落与企业家亲清交往,同时严守底线红线,推动形成亲清政商关系,进一步巩固发展政商互动好传统,以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助力泉州市高质量发展。
来源:观八闽、刺桐清风2.段某林(男,31岁)、段某(男,21岁),被泉州警方刑拘4月26日记者从泉州南安警方获悉
两名“机车暴徒”已于近日落网并被刑拘据了解
两名男子趁着夜深人静
驾驶摩托车在街头寻找目标
对私家车进行破窗盗窃一夜之内竟作案多达
5起白色轿车车窗被砸破失窃“才停在路边才一晚上,车窗玻璃就被砸破,多亏了警察同志这么快破案,才能把被偷的东西追回来。”4月23日,在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诗山中队,群众叶女士领回被盗的现金及首饰。不只是叶女士,
案发那日夜间,竟有5辆汽车接连遭到破窗盗窃。近日,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诗山中队陆续接到群众报警,辖区内多辆汽车车窗被砸,车内财物被盗。经调查,
作案人员为两名骑着摩托车的男子,在凌晨时分,两人连续通过砸破车窗玻璃的方式实施盗窃。还有多辆轿车也被砸窗盗窃经进一步工作,泉州警方在莆田仙游县抓获
犯罪嫌疑人段某林(男,31岁,贵州人)、段某(男,21岁,贵州人),并缴获作案工具及盗窃所得。
嫌疑人指认作案工具及盗窃所得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段某林原本打算与弟弟段某到浙江找工作,兄弟二人从厦门骑着摩托车出发,边走边寻找打零工的机会。然而,一心想着“赚快钱”的两人眼高手低,四处碰壁的他们萌生了盗窃的想法。
4月3日凌晨2时许,两人骑车经过南安市诗山镇时,见路边停着许多汽车,便预谋趁着夜色开始作案。就这样,两人化身“机车暴徒”,通过事先准备的螺丝刀等工具,暴力撬破车窗玻璃,盗走车内现金、香烟、首饰等财物,并造成车辆不同程度的损坏。本以为一路向窜无人知晓,没想到第二天就被人赃并获。
目前,段某林、段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提醒:广大车主应把车辆停放在监控设施完善的小区或正规停车场,车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避免成为不法分子的作案目标。必要时可加装电子和机械防盗报警装置,一旦发现被盗及时报警,同时保护好现场并协助调查。
3.下手太狠!泉州路边这一幕,让人愤怒!“很可恶,也很无耻!树长得好好的,却惨遭削皮,真是太让人气愤了!”4月26日曾先生在智慧海都平台反映称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石山村有三棵绿化树被人为“伤害”被“伤害”三棵天竺桂,位于“U”字底部,并排在路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海都记者立即赶到事发处走访调查走访:
三棵绿化树
树皮呈环状被削掉
曾先生所说的这三棵绿化树,位于215省道石山路段(K192+480m)左侧。26日下午1时45分,海都记者来到现场,只见该路段双向两个车道,是一个“U”字形的路口。被“伤害”的这三棵绿化树,就位于“U”字的底部地方,并排在一起,两棵树之间间隔约2米。海都记者发现这三棵绿化树在树干离地约1.2米的地方,树皮呈环状被削掉了,裸露在树干上的大“伤口”很是“触目惊心”。经简单测量,这个“伤口”高约25厘米、直径约10厘米。经简单测量,“伤口”有的高约25厘米、直径约10厘米记者注意到,这个“伤口”底部是整齐的一圈,树干上有明显的刀削痕迹,呈片片“月牙状”,掉在地上的树皮尚未干透,也没被“凶手”销毁。现场的惨状似乎在控诉着违法者的恶劣行径,看着令人痛心。树皮呈环状被削掉,裸露在树干上的大“伤口”触目惊心“从‘伤口’来看,‘凶手’显然是个老手,砍过柴的。”“下手很狠,可以说刀刀致命、刀刀见骨,不单树表皮,连树的内层皮都削了,而且还削得那么干净。这三棵树看来很难活了,太让人生气了。”对于绿化树被削皮一事,村民议论纷纷,并对这种行为予以谴责。树皮呈环状被削掉,裸露在树干上的大“伤口”触目惊心记者注意到,这三棵绿化树边上有一些农田,农田后面是一片山林。“不清楚是谁干的。我家是有监控,但那三棵树在拐弯处,监控拍不到。”附近一村民告诉记者。受访的其他村民也称没看到削树皮的“凶手”。部门:
已报警,“被害”天竺桂可能枯死
那么,“凶手”到底是谁?被削皮的这三棵绿化树是什么树?能救活吗?树皮呈环状被削掉,裸露在树干上的大“伤口”触目惊心26日下午2时55分,海都记者来到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德化分中心。据德化分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中心的养护人员22日下午5时左右发现,这三棵绿化树被削皮。“当天(22日)上午养护人员巡查到该路段时,树还好好的。到了下午5点再次巡查时看到了这三棵绿化树被‘伤害’的惨状。‘凶手’作案时间应当是中午,趁着该路段人车少的情况下手的。”德化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报后,他们公路部门联合交通综合执法机构立即展开调查。从现场情况来看,这是一起人为破坏公路绿化的违法事件。但因监控没拍到,且四处询问也没有结果,调查过程存有难度,一直揪不出“凶手”。“被伤害的这三棵绿化树是天竺桂,2004年左右种下的,有近20年了。”德化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天竺桂是樟科樟属乔木植物,高10~15米,胸径30~35厘米,喜温暖、湿润气候,耐阴,枝叶及树皮可提取芳香油,是供制各种香精及香料的原料,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天竺桂由于其长势强,树冠扩展快,并能露地过冬,加上树姿优美,抗污染,观赏价值高,病虫害很少的特点,常被用作行道树或庭园树种栽培。同时,也用作造林栽培。“俗话说人活脸,树活皮。这三棵天竺桂的树皮被大面积削掉后,由于无法供应养分和水分,估计难逃枯死的厄运。”德化分中心的工作人员痛心地说,目前,他们公路部门已报警,镇村也已介入,并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削皮毁绿的行为不单恶劣
还属违法行为
德化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被害”的这三棵天竺桂属于行道树,具有美化公路环境、防风固土、净化空气、减轻噪音的作用,还有诱导视线、遮蔽眩光等功能,能够减少司机的视觉疲劳,提高行车安全性。行道树属于公物,恶意损毁行道树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破坏公物且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将受到法律制裁。在绿化已被人们广泛接受和认可的今天,削皮毁绿的行为实属恶劣。交通执法人员提醒,爱路护路人人有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砍伐损坏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树木,如确因生产生活需要更新砍伐或修剪树木的,应当提前向公路管理机构咨询相关事宜。如您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滴撒漏等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请您及时拨打12328或12345投诉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法条链接
《*****公路法》第四十二条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补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采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4.榜上有名!恭喜晋江这些镇、村……近日
福建省农业农村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
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名单的通知
晋江1个镇8个村上榜!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申报评审工作,经县级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评审确定,并经社会公示,同意福州市福清市江镜镇等40个单位为2022年度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单位、福州市福清市江镜镇南宵村等500个单位为2022年度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单位,现予公布。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各级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抓好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县级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要加强创建指导,督促示范乡镇、示范村做好创建的各项工作。示范乡镇党委政府和示范村两委要承担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创建方案,实化创建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按照明确的任务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二要加大创建支持力度。强化要素保障,形成创建合力,将现有的相关项目和补助资金向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倾斜。鼓励地方财政加大对示范创建的资金支持力度,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与示范创建单位开展合作,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三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可看、可学、可复制的路径模式,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以典型示范带动全省乡村全面振兴。附件:1.2022年度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名单2.2022年度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名单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23日附件12022年度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名单
1.福州市福清市江镜镇2.福州市连江县黄岐镇3.福州市罗源县起步镇4.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5.福州市永泰县同安镇6.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7.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8.漳州市龙海区东园镇9.漳州市诏安县梅岭镇10.漳州市东山县陈城镇11.泉州市晋江市英林镇12.泉州市石狮市永宁镇13.泉州市安溪县虎邱镇14.泉州市德化县上涌镇15.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16.泉州市南安市蓬华镇17.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18.三明市泰宁县梅口乡19.三明市将乐县高唐镇20.三明市宁化县石壁镇21.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22.莆田市仙游县钟山镇23.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24.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25.南平市武夷山市星村镇26.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27.南平市邵武市和平镇28.南平市顺昌县郑坊镇29.南平市建阳区漳墩镇30.龙岩市上杭县古田镇31.龙岩市武平县城厢镇32.龙岩市漳平市永福镇33.龙岩市长汀县策武镇34.龙岩市连城县塘前乡35.宁德市福安市穆云畲族乡36.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37.宁德市福鼎市点头镇38.宁德市寿宁县下党乡39.宁德市周宁县浦源镇40.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海坛街道办事处附件22022年度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名单
来源 |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福建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