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小鱼网

晋江 [切换城市]
  • 16298阅读
  • 0回复
便民策划 离线

级别: 超级版主


倒序阅读   只看楼主      0 发表于: 2023-04-02
更多操作

[百姓说事] 贼喊捉贼!小伙这波操作让人惊呆了

近日,湖北武汉一女子发现被盗3.69万元,在男朋友陪同下报警。谁知,警方调查发现作案的不是别人,正是陪女子报案的男友。


原来,两人为表信任,曾互换账户密码。后来,男子手头拮据但又爱面子,便趁女友不备累计转走3.69万元,大部分用于女友开销。怀着侥幸心理陪同女友前来报警,没想到被警方识破。目前,男子已被依法刑拘。

网友:羊毛出在羊身上?
这波操作让网友都惊呆了。有人表示,你说这小伙子爱女朋友吧,还偷她钱,说他不爱吧,偷了钱还是给她用……
也有网友认为,这种男朋友要来能有什么用……
偷女友钱给女友花,也算犯罪
那么问题来了,偷女友钱给女友花,算犯法吗?
律师解释,本案中,涉事男子违背女友意愿,非法占有女友财物3.69万元,虽然所获赃款大部分用于女友开销。从表面上来看,该女子貌似好像没有损失,毕竟被盗的金钱最后还是自己花了。但是,涉事男子违背女友意愿,非法占有女友财物3.69万元后,已经构成盗窃罪既遂。之后该赃款无论如何使用,都不会影响对该男子盗窃罪既遂的认定,该男子的违法犯罪行为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刑法》26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女友财物3.69万元,构成盗窃罪既遂,且属于数额巨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退赃退赔并得到失主的谅解,可从轻处罚。
​来源 | 新黄河客户端综合大象新闻、新浪微博、*****
论坛是交流的场所,只有主贴而没有回帖,人与人之间也就没有了交流,而失去了交流的论坛,也就变得如同死水一坛!
回帖是一种友谊,一种情意,一种欣赏,一种善良;
回帖也是一种信任,一种关怀,一种热心,一种享受;
回帖更是一种共享,一种共振!
回帖是网络最美丽的行为!
有时一篇好的回贴,可以让你回味一生!
描述
快速回复

 回复后跳转到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