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换,把里面的男主角换成自己,把里面相关的剧情用自己的面容再演绎一遍,
从而达到猎奇和博人眼球的目的。[font="][font="]洪某发布的“特效合成”视频截图[font="]
[font="][font="]洪某发布的“特效合成”视频截图[font="]3月25日,洪某在社交平台上表示,自己的脸因为这件事被女星的粉丝抓伤,“破相”了。
[font="]他在评论区里称:“女星粉丝,几个20多岁左右的小孩,找到我发过的定位,来我工作室门口,然后就变这样了。”
[font="]此事引起了很多人尤其是粉丝的不满:
[font="]-卡拉梅尔- :这种换自己脸跟女明星接吻 有点变态了吧
[font="]我們熱巴a: 粉丝表示有点想吐
[font="]灵仙-: 这个难道不算是性骚扰的一种形式吗?
[font="]lakjh:这涉及侵犯肖像权吗?
[font="]很多网友讨论的重点在洪某合成该明星的视频上,觉得洪某合成视频这事情一来是侵权了,二来也是不尊重女性。有网友直接发问:
这种行为算隔空猥亵吗?[font="]网红因合成与女星接吻视频被打[font="]又该醒悟些什么?[font="]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font="]网红因合成与女星接吻视频被打,如果所言属实,背后的原因应当令人反思。[font="]
[font="]打人肯定是不对的,暴力行为于法不容,这是显然的。但合成视频损害了女星在粉丝心中的形象,事情的起因不能被忽视,博主挨打也该醒悟过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在。
[font="]须知道,以合成视频来吸引眼球,本身就是侵权行为,一点也不好玩。[font="]
[font="]《*****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font="]
[font="]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把他人影视作品中的剧照改编后放到自己的作品中,再上传到互联网传播,同样涉嫌侵犯他人影视作品的著作权。洪某用技术手段替换角色,合成与女星的亲密视频,涉嫌多重侵权情形,也被认为不尊重女性。如果乐于此道,实是对法律的无知。
[font="]网络上不乏这种移花接木的合成视频,有的是为了好玩,自娱自乐;有的是为了流量,博人眼球;也有的是为了生意。诸如,私人订制明星祝福视频近几年逐渐成为一种产业,还催生了专门售卖明星祝福视频的网店。[font="]
[font="]这类后期合成的视频曾引起当事明星不满,因为合成明星祝福视频的行为已侵犯知识产权、著作权和明星的肖像权,实际上也无异于造谣,就是制造并传播并不存在的事实,编造虚假信息蛊惑人心,如果造成不良后果,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font="]
[font="]合成视频涉嫌侵权,令人厌恶,但不能以暴力手段来表达不满。[font="]
[font="]粉丝感到偶像被侮辱,为此不满,为维护女星在心目中的形象,上门打人,这种私力救济是不可取的,涉嫌违法。[font="]
[font="][font="]正确的维权之道是拿起法律武器,责令其删除视频以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相应损失。[font="]把合成视频制造者的脸抓伤,以违法行为制止违法行为,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font="]除了发泄情绪,于事无补,反而会招致法律的处罚,因为打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将为此承担民事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要追究其刑事责任。[font="][font="]
[font="]网红称因合成与女星接吻视频被打,双方都要反思所作所为。[font="]
[font="]相关博主更要警醒,因为合成视频并非儿戏,在网上传播合成视频造成对他人的伤害,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就是明星粉丝不找上门来,受害的明星也会出面维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恶搞、低俗之类的视频也没有出路,线上线下的行为,都要合乎法律规范才行。[font="]来源:橙柿互动、极目新闻(评论员:徐汉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