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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序阅读   只看楼主      0 发表于: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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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闲谈] 丈夫身故,银行卡内160万元被小姑子转走,法院这样判

“妹,对不起,我走了”
“对不起,我走了,身体得了不治之症”“因为得了不治之症,所以先走一步,对不起!我很累,我很难受!我的全部遗产留给我妹”
在留下以上三份字条后家住厦门的王某某自杀身亡留给了家人无尽的悲痛
然而,就是这三份字条却也成了家人矛盾的开端直至对簿公堂王某某过世后,留下了一对孤儿寡母遗孀夏某某和幼子王某。还沉浸在悲痛中的夏某某却发现:丈夫名下银行卡里的160多万元,居然被小姑子王某妮全部转走,其后王某妮又将这笔钱转给了自己母亲。
夏某某连忙向对方讨要,却被断然拒绝:钱是我哥留给我的,那三张字条就是遗嘱!无奈之下,夏某某将小姑子连带公婆告上了法庭,要求得到应得的遗产部分。
海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系继承纠纷。
王某妮主张王某某生前所书写的材料系遗嘱,王某某将遗产赠与自己,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王某某自行书写的上述三份字条均无落款时间,欠缺“注明年、月、日”的必备条件,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律规定,不能认定是王某某的遗嘱,王某妮的主张其获得遗赠的主张,与本院查明事实不符,不予采信。
王某某名下银行卡的钱、理财基金余额、车辆等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以上财产共计人民币190万余元,其中50%计属于夏某某的个人财产,其余50%属于遗产,应由夏某某、幼子王某与王某某父母二人共同继承,四人各分得王某某遗产四分之一。
最终,法院判决↓1、车辆归夏某某所有;2、被告三人应共同支付给原告夏某某合计100余万元;3、原告王某分得23万余元;4、驳回原告夏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
来源: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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