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 超级版主
- 会员卡00000010号
- UID130090
- 精华
30
- 发帖24426
- 金钱33520 RMB
- 魅力1206 点
- 贡献值653 点
- 交易币0
- 好评度73 点
- 群组晋江白领精英群
- 在线时间71878(时)
- 每日签到未签到
- 注册时间2009-08-11
- 最后登录2024-05-22
|
更多操作▼
[百姓闲谈]
服务员端热汤手滑烫伤3岁男孩,店方:临时工
近日,浙江义乌一餐馆服务员上菜时不慎打翻热汤,致一名3岁男孩被烫伤。 8日下午,男孩家属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孩子被诊断为二级烫伤。目前生命体征平稳,正在医院进行后续治疗。
,时长00:24
视频剪辑 李小雪监控视频显示,餐馆内多人正在就餐,一名服务员端着热汤上桌时不慎手滑,打翻了锅,冒着热气的汤直接洒在了旁边的大人和一名小孩身上。两人赶紧起身,服务员也上前帮忙。 视频截图9月8日下午,男孩母亲王女士(化姓)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们一家住在浙江义乌,9月4日晚上,家里老人带着她3岁的儿子去餐馆聚餐时,不慎被洒出来的鸡汤烫伤。
“我也是看监控才知道当时情况。”王女士说,看到孩子肚子、腿上大面积烫伤,她心里很不好受。
事发后,家属将孩子送医治疗,经诊断为二级烫伤。“现在生命体征稳定,正在接受治疗。”王女士说,孩子出事后,餐馆老板和服务员没有道歉,也未到医院看望,她希望对方能垫付一部分医药费,但遭到拒绝。目前,她决定先尽力医治小孩,等出院后再协商赔偿事宜。
“孩子先看病,出院了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涉事餐馆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他们会承担部分责任,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另外,上菜的员工是临时请来帮忙的,目前已经没在店里工作了。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服务员上菜是履行职务行为,应当先由餐馆对消费者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再向服务员进行追偿。 来源: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