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厦门最新公布!一起制造毒品案!
一90后小伙被抓!
这事千万别干……网上自学制作“*****”?厦门一90后小伙被判刑!一名90后小伙
通过“暗网”上的信息
网购制毒原料和工具学着自制毒品“*****”甚至打起了往酒吧销售的主意……近日
厦门海沧法院宣判了一起
制造毒品案
这名小伙也因为自己的行为
付出了应有代价……
案情回顾2020年10月
马某开始沉迷浏览暗网
在暗网上,他看到了一篇介绍
制造“*****”的帖子[font=微软雅黑, "]毒
“*****”(主要成分为γ-羟基丁酸,简称*****)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液体,一旦服用过量,就会迅速昏睡,并暂时失忆。它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强烈的抑制作用,无色无味,服用后会产生记忆丧失,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属于我国规定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并对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管控。明知它属于国家管制的精麻类药品,但鬼迷心窍的马某依然付费下载了该教程,
并在网络平台上购买了原料及制作工具,按配方比例开始调配所谓的“*****”。
没想到,制作“*****”并没有想象的顺利,马某的“成品”经过试验后并不起效,但他仍未打消销售“*****”牟利的念头。
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马某在暗网上将其购买的1,4-丁内酯掺水冒充“*****”售卖给网友共四次,获利人民币300元。
但是欣喜若狂的他并未高兴多久就东窗事发了
2021年11月,
民警抓获被告人马某,现场查获试管、烧杯、酒精灯、手机等作案工具及制毒原料。
经鉴定,被扣押的试管、烧杯等工具检出树脂成分、乙醇成分、氢氧化钠成分,1,4-丁内酯成分,2-茨醇(龙脑)等成分。
海沧法院审理后认为:
马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规定,学习制毒方法,购买制毒原料、工具并着手制造毒品,其行为已构成
制造毒品罪。
马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对此,法院判决:
马某犯制造毒品罪,
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警惕!警惕!起底新型毒品“*****”!如果有人让你尝试一种
液体饮料并且告诉你喝下去会很舒服有神仙一般的感觉对于女性可能会说这种饮料可以快速减肥那你就上当了这很可能就是毒品一种液体毒品——*****(*****)什么是“*****”?“*****”一般指γ-羟丁酸(gamma-hydroxybutyrate,*****),γ-丁内酯(gammabutyrolactone,GBL)、1,4-丁二醇(1,4-butanediol,1,4-BD)也能产生类似效果。它们与MDMA、*****一起并称为三大“*****”,与此有关的性犯罪时有发生。
*****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强烈的抑制作用,目前是我国规定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通常滥用的是其钠盐,为白色粉末。滥用群体经常将*****、GBL和1,4-BD掺入酒精中饮用。低剂量*****(约0.5克至1.5克)进入人体会影响人脑部正常的传导物质的运输,能引起松弛、平静、性冲动、中等欣快感、情绪热烈,令人舒适的睡意。
“*****”的服后反应*****的服后反应跟酒精相似。小份量会令人放松、个人防线放开、精神赳振及有类似轻微喝醉的兴奋感觉。中份量会令人头昏眼花、眼睛不能对准焦点、快乐心情改变、能投入音乐、跳舞及谈话。没有时间观念感,不断产生幻觉。服用过量会令人无意识地不停点头或陷入无意识状态,极度眩晕,没有方向感及呕吐。于服用后10-20分钟会开始有反应,主要药效反应可维持1-3小时,剩余反应约会维持2-4小时甚至更久。使用后可导致意识丧失、心率缓慢、呼吸抑制、幻视、幻听、昏迷或其他疾病发作。
*****很容易就上瘾,也很难戒除,服用后,会严重伤害肝脏、暂时性记忆丧失、同时也会出现幻觉、无法呼吸、知觉丧失及昏迷。*****通常被制成颗粒或粉末状,溶于液体中,例如开水、酒或其他饮料中服用,*****口服后约5-30分钟即会产生作用,作用时间约4小时后约5-30分钟即会产生作用,作用时间约4小时。
正常人服用*****后,15分钟左右会感觉到欣慰感、快乐感和放松感;根据服用的剂量大小不同,*****对于人体的直接影响可以长达三小时左右。另外,多次使用*****后人体会在心理和生理上对其产生依赖感(上瘾),上瘾者会不自觉的想经常服用一些*****,认为这种药物可以让自己的行为变得更为“正常”,让自己变得更为放松和快乐。
“*****”对人体的危害*****进入人体后,会影响脑部的多种传导物质,产生欣快感、昏睡、头痛、晕眩、呕吐、失忆、视幻觉、脉搏变慢、瞳孔缩小、低体温、肌抽跃、及呼吸抑制。
严重中毒时,则可能产严重中毒时,则可能产生脉搏过慢、痉挛性肌肉收缩、神智不清、抽搐、昏迷、严重呼吸抑制、肝衰竭、电解质异常、低血压、及吸入性肺炎。中毒病患可能因昏迷及呕吐、或是呼吸道阻塞而死亡。
据悉,近几年
在个别年轻人群体中流行的“*****”、“失忆水”、“听话水”等软性毒品都是以新型毒品为主原料这些新型毒品的一大特点,是区别于传统的“鼻吸”、“注射”等方式,可以混合在饮料、香烟中吸食,摄入方式更具欺骗性,也更难防范。
一些贩毒团伙为了逃避警方打击,将这类新型毒品伪装成潮品饮料,在娱乐休闲场所进行贩卖,由于这类毒品服食后的表现形式与醉酒类似,有很强的迷惑性,所以也被成为“俱乐部毒品”。
因此,很多居心叵测的人会利用新型毒品隐蔽性强的特点,神不知鬼不觉地诱骗目标对象的服用“毒”饮料,并趁机对受害者实施性侵。
如果真有人往我们的杯中投放毒品应该如何保护自己?首先,我们在喝他人给的饮料、茶饮时,一定要注意它的颜色,是否与平时喝的有差别,比如有气味、颜色上的不同,或是有奇怪的漂浮物等。 其次,如果陌生人递来已经打开的茶饮,千万谨慎对待,不要为了面子或是别的原因就放松警惕,这些茶饮里极可能藏有毒品。
如果喝了掺有毒品的饮料,怎么办?
如果误喝了可疑饮料应立即去医院检查并报警,绝不能拖延,更不能“感觉没事”就混过去了。也许在你默默喝下饮料时,几双“恶毒”的眼睛正在盯着你,等待着机会将你拉下水。
警方特别提醒:
目前出现的一些像“卡哇潮饮”一类的潮流饮料,例如“蓝精灵”等,里面均有毒品成分,属于新型毒品,对此务必提高警惕。家长要告诉孩子防范毒品的措施,遇到陌生人提供不明饮品、零食,要仔细查看,加强防范。不要误食误用,更不要为陌生人携带传递可疑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