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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闲谈]
男子4次偷菜却不认定为犯罪?原因竟令人心酸
偷盗被捕后不用起诉?最近浙江玉环市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件...究竟为啥不用起诉?一起和广角君来看看原因据了解被盗的是玉环一家豆制品厂每天凌晨厂家会将袋装产品 放在某菜场门口天亮后由商户自行提货但2021年11月货品出现了少件情况...为了找到偷盗者,11月21日凌晨,送货人员送完后假装离开,躲在车里观察,发现一男子拿走部分豆制品,将其扭送至派出所。根据警方调查,涉嫌盗窃的张某生于1975年,贵州遵义人。据交代,他多年前到玉环打工,2020年回家奔丧,2021年春节后回玉环,工作岗位已被人顶替。张某本来想另觅工作不巧此时手机、身份证丢失他不想让家人知道近况于是在街头流浪警方查实,2021年11月9日至21日,张某4次在菜场南门处窃得豆腐皮、豆腐泡、豆腐干、素鸡若干,价值约200元。因4次盗窃行为属多次盗窃,警方以涉嫌盗窃罪将其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图片来源网络浙江玉环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林丽娟认为,客观上张某已达到定罪量刑起点,但盗窃时张某是流浪汉,因饥饿迫于生计而实施盗窃,财物数量、价值较小。当时豆制品很多,他每次偷窃数量都不多,只为果腹,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较小。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愿接受处罚,认罪态度好,拟不予起诉。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市检察院认为张某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对张某不起诉。检察官也听取了被害人意见,告知对张某不起诉的决定,被害人没有异议。广角君想说 虽然张某鉴于特殊情况 最后并没有被起诉 但大家还是要切记 勿以恶小而为之身份证证件丢失可以求助警方偷盗行为不可取!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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