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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序阅读   只看楼主      0 发表于: 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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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闲谈] 男子4次偷菜却不认定为犯罪?原因竟令人心酸

偷盗被捕后不用起诉?
最近浙江玉环市
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件...





究竟为啥不用起诉?
一起和广角君来看看原因


据了解
被盗的是玉环一家豆制品厂
每天凌晨厂家会将袋装产品

放在某菜场门口
天亮后由商户自行提货
2021年11月
货品出现了少件情况...





为了找到偷盗者,11月21日凌晨,送货人员送完后假装离开,躲在车里观察,发现一男子拿走部分豆制品,将其扭送至派出所。


根据警方调查,涉嫌盗窃的张某生于1975年,贵州遵义人。据交代,他多年前到玉环打工,2020年回家奔丧,2021年春节后回玉环,工作岗位已被人顶替。


张某本来想另觅工作
不巧此时手机、身份证丢失
他不想让家人知道近况
于是在街头流浪


警方查实,2021年11月9日至21日,张某4次在菜场南门处窃得豆腐皮、豆腐泡、豆腐干、素鸡若干,价值约200元。因4次盗窃行为属多次盗窃,警方以涉嫌盗窃罪将其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图片来源网络


浙江玉环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林丽娟认为,客观上张某已达到定罪量刑起点,但盗窃时张某是流浪汉,因饥饿迫于生计而实施盗窃,财物数量、价值较小。当时豆制品很多,他每次偷窃数量都不多,只为果腹,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较小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愿接受处罚,认罪态度好,拟不予起诉。


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市检察院认为张某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对张某不起诉。检察官也听取了被害人意见,告知对张某不起诉的决定,被害人没有异议。




广角君想说
虽然张某鉴于特殊情况
最后并没有被起诉
但大家还是要切记
勿以恶小而为之
身份证证件丢失可以求助警方
偷盗行为不可取!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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