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记者从广东交警获悉,近日广东江门交警查获一辆危化品车,竟没有随车押运员,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一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因没配备押运员在江门被查处。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
驾驶员被处罚近日,江门交警在辖区江肇公路开展“春运”交通安全执法行动时,对一辆粤A号牌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检查登记过程中,发现驾驶室内仅有一人,无押运员随车押运。为进一步核实情况,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陈某靠边停车并出示相关证件,接受检查。经查,该运输车内有关证件齐全,
但未配备随车押运员。民警现场对陈某进行了严厉的交通安全教育,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对陈某实施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
陈某将面临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处罚。同时,民警依法联系运输部门将情况通报其所属公司,责令其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相关法律链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运载危化品车辆要严格遵守运输要求,取得危化品运载资质,司机要有危化品运输从业资质,且要随车配备有相应资质的押运员。
若车辆在行驶途中出现危化品泄漏等紧急情况,押运员可以做出应急措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font=mp-quote, -apple-system-font, blinkmacsystemfont, "]
来源:广州日报(guangzhouda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