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退休很多年了,老父亲也90多了,明明有自己的房子,却要天天租旅馆……”面对眼前陈姓老人的诉苦,嘉定区江桥镇金佳社区的调解员不由惊呆了。
有家却难回,背后必有隐情。
记者从上海嘉定司法局获悉,原来,陈姓老人的儿子在一年多前,鼓动老人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老人患有眼疾,对协议内容压根看不清。但料想自家儿子不至于“坑爹",加上有物业作为中间介绍人,就糊里糊涂在协议上落笔签字。
在这份合同中,约定租期三年且租期内不涨房租,租客也因此对房屋内饰进行了装潢,投入了75000元装修款。
在这一年时间里,陈姓老人带着他九旬的父亲在旅馆里越住越不是滋味,意识到可能是被儿子误导了。加之九旬老父身体每况愈下,陈姓老人搬回自家的意愿越来越强烈。
作为租客,75000元的“沉没成本”已经花下去了,自然不肯轻易搬家,何况合同上白纸黑字写得明白。围绕房屋居住权的争夺战不可避免,情绪激动的陈姓老人扬言要强行搬回家。这桩离奇的租赁纠纷经过多次调解,依然难有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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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微信公众号 图
就在一筹莫展时,调解员、社区党支部书记等人,把当事双方请到了“党员会客厅”,一方面让房客理解老人“落叶归根”的心理,并且在合理限度内适当降低赔偿要求;另一方面让房东明白,合同一旦签订是有法律效应,应当遵守契约精神。
经过几次劝说,最终房东陈姓老人的儿子同意赔付装修款45000元,房客也答应于2022年1月10日前搬离。近日,双方如约来到调委会,陈家当场向房客支付了41000元,剩余款项约定房客搬离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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