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发现4例阳性,轨迹公布!/刚刚!晋江发布61号通告!事关冷链食品!
导读: 1.莆田发现4例阳性,轨迹公布! 2.刚刚!晋江发布61号通告!事关冷链食品! 3.严查!丰泽一批经营场所被关停整改 4.实名曝光这些人!龙湖、磁灶、东石、内坑、灵源……
 1.莆田发现4例阳性,轨迹公布! [font="]秀屿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font="]应急处置指挥部通告
2022年8月7日,莆田市秀屿区在对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发现4名新冠肺炎病毒初筛阳性(其中省外返秀人员3名,本地共同居住者1名),莆田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2例(均为轻型)、无症状感染者2例。莆田市、区两级第一时间激活应急指挥体系,快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全力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社区防控、相关场所消毒等工作。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一)无症状感染者1号 8月3日:上午乘坐出租车到广西南宁机场,于11:20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MF8376航班至厦门高崎机场,13:15到厦门后乘坐出租车前往厦门动车站,14:32乘坐动车D2424(5车厢)回莆,15:24到达莆田动车站后乘坐出租车前往鹅头码头,随后乘船到岛上返回家中未出岛。 (二)无症状感染者2号 8月1日至8月5日:在筶杯岛居家未外出。 8月6日:10:00左右到筶杯岛后山参加亲人葬礼,12:00左右回到家中聚餐,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8月7日:居家未外出。 (三)确诊病例1号、2号 确诊病例1号、2号(均为轻型)为无症状感染者1号的儿女,与1号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基本一致。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出行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不聚集、不扎堆,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如发现与上述公布的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或单位报备,并配合属地落实防控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秀屿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2年8月8日 [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 来源:秀屿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 秀屿新闻 2.刚刚!晋江发布61号通告!事关冷链食品!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61号 为阻断新型冠状肺炎病毒通过进口和冷链食品传播的风险,筑牢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防线,现就压实经营入晋冷链食品的各类市场主体疫情防控责任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冷链食品入晋申报、核酸检测。所有在晋涉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对购入的所有冷链食品,应提前24小时以上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泉州市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冷链追溯”—“入泉申报”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录入相应追溯信息。所有冷链食品(包括进口冷链、国产冷链、远洋捕捞)第一次入晋(即首次从市域外〈含海上〉输入晋江),经申报和政府组织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用于生产经营。
二、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做好每批冷链食品进货台账,收集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供货凭证;进口冷链食品还需收集“四证”(报关单、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消毒合格证明),并指定专人做好每批冷链食品进出货台账记录,按规定录入“一品一码”系统。
三、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每天两次对从业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并记录,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可疑症状,应督促及时就医排查。
四、落实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按照1天1次的频次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根据政策变化动态调整),未按频次检测的人员不得上岗。做好与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环境有直接接触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的登记和管理,相关从业人员要落实集中居住闭环管理、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脱离工作岗位后,须落实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五、落实从业人员疫苗接种。未完成两针及以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者应调整工作岗位,接种完第二针满6个月的从业人员应尽早接种加强针。
六、落实生产经营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入口处须放置“张贴码”,入内人员均需落实“测温+亮码+扫码+验行程卡+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七、落实清洁和消毒管理。保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每天至少对重点场所进行2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重点对月台、通道、垃圾桶、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电梯按钮、搬运冷链食品的工器具等高频接触表面增加消毒频次,做好每日消毒消杀记录。
八、落实废弃物管理要求。冷链食品废弃物经消毒、装袋后放置在专用的冷链食品废弃物垃圾桶,垃圾桶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雨水冲刷、阳光直射。
九、全市范围内自建自备冻库所有者应主动向所在镇(街道)防控指挥部或市场监管所报备登记造册,纳入监管范围,进一步消除冷链食品安全隐患。自本通告发布3天后,仍未主动报备登记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处置。
十、市市场监管、卫健、商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和泉州海关驻晋江办事处根据职责分工,全面加强对入晋的进口和冷链食品的监督检查。对未实行提前申报入晋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各类市场主体,要依法严格处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或 “四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等线索,请及时向市防控办或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防控指挥部反映举报(举报电话附后)。举报人须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活动地址等相关情况,我们将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要如实记录,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指挥部要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规范处置。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每条举报线索给予首报人奖励5000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进行调整。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8日
晋江市疫情防控举报电话
市冷链食品安全举报热线:12315 市防控办:0595-85694494 青阳街道:0595-85601587 梅岭街道:0595-85681229 罗山街道:0595-88181808 西园街道:0595-85602221 灵源街道:0595-85738444 新塘街道:0595-88129907 陈埭镇: 0595-85180143 池店镇: 0595-85005327 安海镇: 0595-85799080 磁灶镇: 0595-85880924 内坑镇: 0595-88386930 紫帽镇: 0595-85930700 东石镇: 0595-85586616 永和镇: 0595-88081185 英林镇: 0595-85488782 金井镇: 0595-85381065 龙湖镇: 0595-85281164 深沪镇: 0595-88282104 西滨镇: 0595-85186615 经济开发区:0595-85738025
来源:晋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3.严查!丰泽一批经营场所被关停整改 密闭空间疫情防控不力丰泽区69家经营场所被责令关停限期整改
日前,丰泽区成立密闭空间经营场所疫情防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织密织牢疫情防控安全网,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丰泽区文体旅游局牵头,会同区卫健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分为5个督查检查组,对辖区内的密闭空间经营场所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摸排,督查辖区各密闭空间经营场所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结合前期摸排的人员密集场所底数,入户走访,建立密闭空间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清单,组建密闭空间经营场所疫情防控社区网格员268人。各街道成立执法检查专班,每天开展执法检查督查。
检查组重点督导检查各经营单位是否严格按规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包括场所入口规范管理、通风消毒、应急处置、防疫设施设备储备完善,组织从业人员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疫苗接种、个人防护、健康管理、健康建档等措施。

7月16日以来,该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2411人次,摸排密闭空间经营场所485家,检查密闭场所1760家次,发现隐患问题1435个,完成整改1072个,跟踪整改363个,关停限期整改69家,行政警告84家,行政罚款3家。

据悉,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还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商制和工作规范,每周组织各街道、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区商务局、卫健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召开2次联席会商会议,提高工作效率,压实“四方责任”;建立密闭空间经营场所疫情防控“红黄牌”警示制度,规范督查检查内容;建立社区网格员对辖区密闭空间经营场所问题督导反馈制度,强化网格员责任;建立各街道、部门每日督查检查数据报送制度;建立各街道、部门每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制度;建立密闭空间经营场所的疫情防控专员业务培训工作机制。

下一步,丰泽区将继续整合部门联动力量,形成严管严查严防的高压态势,聚焦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加强日常督查和常态化联合检查,督促密闭空间经营场所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场所抓好督促整改,强化督导检查力度,并举一反三,推动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和疫情防控常态长效。
来源:***** 4.实名曝光这些人!龙湖、磁灶、东石、内坑、灵源……
为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示被执行人信息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规定,现对下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信息予以公示。被公示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到本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若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595-82033093
晋 江 法 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被执行人:陈柳诗 涉案金额:36.49万元 身份证号:3505821977****6087 执行案号:(2021)闽0582执13266号 住址:晋江市龙湖镇湖北村翁厝东区
晋 江 法 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被执行人:张孔雀 涉案金额:48.8万元 身份证号:3505821970****2052 执行案号:(2021)闽0582执13986号 住址:晋江市磁灶镇上厝村龙峰路西
晋 江 法 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被执行人:许建宁 涉案金额:21万元 身份证号:3505821982****3570 执行案号:(2020)闽0582执893号 住址:晋江市东石镇井林村井林新村
晋 江 法 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被执行人:林汗华 涉案金额:44.71万元 身份证号:3505821986****2513 执行案号:(2021)闽0582执4400号 住址:晋江市内坑镇柑市村景阳东路
晋 江 法 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被执行人:马庆军 涉案金额:65.35万元 身份证号:4130261981****3010 执行案号:(2021)闽0582执3572号 住址:河南省固始县郭路滩镇太平村慌庄组
晋 江 法 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被执行人:杨连操 涉案金额:254.66 万元 身份证号:3505821978****8554 执行案号:(2018)闽0582执2450号 住址:晋江市灵源街道林格灵石西路
晋 江 法 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被执行人:李玲 涉案金额:5.02万元 身份证号:3426251965****1328 执行案号:(2020)闽0582执2218号 住址:安徽省巢湖市含山县仙踪镇夏棚行政村唐庄村
晋 江 法 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被执行人:庄取 涉案金额:19万元 身份证号:3505821984****0030 执行案号:(2021)闽0582执6号 住址:晋江市泉安中路
晋 江 法 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被执行人:范朝仙 涉案金额:1.82万元 身份证号:3526221970****0814 执行案号:(2021)闽0582执3891号 住址:长汀县濯田镇刘坊村上村
晋 江 法 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被执行人:褚文坤 涉案金额:7万元 身份证号:3505241985****1517 执行案号:(2021)闽0582执10803号 住址:安溪县湖头镇美溪村新路下
特别说明: 1、本期公布的案例信息均由晋江市人民法院提供; 2、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的具体金额以执行法院的认定为准。
来源 | 晋江市人民法院  [font=-apple-system-font, blinkmacsystem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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