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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策划 2022-03-11 18:34

受贿37万,造成公共财产损失170多万!河池一局长被判刑

2022年3月9日,广西河池市天峨县人民法院对天峨县农机局原局长樊崇兵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

▲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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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kcolor=transparent]被告人樊崇兵于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担任天峨县旅游事业局局长,2016年10月至2019年3月担任天峨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期间,樊崇兵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旅游项目开发商和农机购置补贴申报关系人钱财共计[backcolor=transparent]37万元[backcolor=transparent],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他人谋利。


2016年至2017年,被告人樊崇兵在担任天峨县农机局局长期间,在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中,违反规定处理公务,明知农户不符合补贴申报条件而予以审批,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共计人民币173.99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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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法院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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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樊崇兵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案后,樊崇兵自愿认罪认罚,签字具结,并主动缴纳罚金,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樊崇兵亲属代为退缴其所有违法所得37万元,可以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樊崇兵
法院判决
[backcolor=transparent]一、被告人樊崇兵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backcolor=transparent]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backcolor=transparent]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font=微软雅黑, &quot]


二、被告人樊崇兵退出的违法所得三十七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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